来源:定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03 15:47:07 阅读量:576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住建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指出了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存在的37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现全部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重要工作安排有差距,提升城乡建设和行业监管水平上力度不够方面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问题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按照制定的各项学习计划,积极组织集中学习,并保证自学时间。继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把所学知识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综合能力。坚持每周五集体学习,同时保证自学时间,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健全签到制度,坚持本人签到,做到不代签、不漏签。同时,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文字材料学习,提升写作能力。
2. 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题党课与调研报告联系实际不紧”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清形势、找准问题,带着问题开展调研,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做好调研成果交流,讲好专题党课。班子成员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总体要求,对各自调研报告进行了修改。
(二)关于“落实决策部署不精准”问题
1. 关于“政策落实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实施梯度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予以优先保障,并优先选择出入方便、楼层较低的住房,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根本利益。
2.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报销材料有的不准确,信息录入不完整。脱贫攻坚调查表填写不完整,帮扶台账过于简单”问题。
整改措施:统筹安排专人、始终坚持做到:改造前,通过现场勘查,实地认定房屋危险程度;改造中,联合乡镇办全程监督,并开展技术指导;改造后,联合组织现场验收,对住房结构安全性能严格把关,并整理档案、录入系统。按照帮扶计划,对帮扶台账进一步细化完善,做到一人一档。
3. 关于“农村改厕工作中,侧重于任务,对市委改厕对象侧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指示精神落实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厕工作写入《2020年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要求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厕力度,将建档立卡户列入重点改造对象,对无能力改造的由乡镇办、村委会加大投资、投工、投料力度,积极协调,统筹推进。转发省人居办《关于进一步提升脱贫户卫生厕所改造率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办加快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厕所改造率,做到应改尽改。
(三)关于“局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上用力不足”问题
1. 关于“谋划全局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统一进行规划,将老旧小区改造墙体颜色纳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内容。2019年在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过程中对抑尘不到位问题已进行了处罚,并按抑尘要求进行湿法作业、裸土覆盖等措施。
2. 关于“工作措施不硬”问题。
整改措施:提高环保意识,健全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全市搅拌站的监管力度。已对该站料仓大门进行封闭,并移交执法局对其扬尘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3. 关于“落实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出现问题后,对此事进行了通报,在全局引起重视,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引以为戒,在下一步工作中,杜绝防止再出现此类事件。
(四)关于“机构改革不彻底”问题
1. 关于“职责划转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细化具体责任科室、职权范围,督促本应行使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履行好自身服务职能。
2. 关于“内设机构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逐科逐项排查,按照三定方案,经过合并调整,由原来的13个科室调整为7个科室:办公室、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乡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按照三定方案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后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能职责清晰明了。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1. 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召开会议,将意识形态纳入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利用机关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意识形态的宣传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利用学习强国及有关课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每周对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得分情况进行汇总。
2. 关于“重大风险线索排查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对房地产公司重点风险线索的排查力度,密切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发现线索及时移交。
3. 关于“对建筑安全隐患重视程度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2019年9月起,联合市安委办、三城区、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物业住宅小区进行了安全隐患评估,针对市安委办下发《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交办函,成立安全隐患专项整改小组,对外墙、消防、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督促物业企业逐项开展整改工作,要求各物业小区对隐患“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切实将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责成建设单位(产权人)及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一经发现安全隐患,立刻采取相应措施,远离危险源,查找问题原因,及时妥善维修处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坚决、不全面,对本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彻底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式,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核心工作任务来抓。针对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工作上的经验教训,认真反思和查找漏洞,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科室负责人以身边事例进行警醒,提高自身素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2. 关于“对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既聚焦当下,也聚焦长远,做好查漏补缺,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中央、省级、市委交办的环保、扶贫问题组成相应的工作专班进行部署、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全面、彻底。对中央、省委、市委交办问题由专班督促、负责,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对整改进行“要账”,确保整改事项件件落实到位。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 关于“存在以‘满月’名义报备婚丧喜庆事宜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向相关部门的报备制度,包括宴请事宜、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婚庆及其他喜庆事宜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操办丧事至少在事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履行报备手续。
2. 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促进作用,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细落实,推动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认识,严格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单位整改方案,坚决杜绝敷衍应付现象发生。
3. 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将迟到、无故早退等考勤记录结果与年终绩效挂钩。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吃拿现象“零容忍”,对此行为一经发现严格处理。制定《定州市住建局日常行为规范》、《定州市住建局值班工作规范》、《定州市住建局请销假制度》,对日常工作纪律进行规范。严格杜绝工作日饮酒问题,一旦发现,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4. 关于“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工作制度,加强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党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超前意识,把工作做深做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决策落实到基层,真正成为风气正、干劲足、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团结协作、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核心。
(三)关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1. 关于“对房地产遗留问题的牵总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1.坚持部门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加强各成员部门协作,严格落实省、市方案明确的各部门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2.依法依规整治。严格按照整治标准规定,区分各类问题性质,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按照“先易后难”,对于违法情节较轻、易于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确需拆除的坚决拆除;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由相关单位提出解决建议报市政府审定,确保按要求整治到位。3.规范房地产秩序。在坚持原有“解遗”机制、政策的基础上,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落实领导包案,加大推进力度,违规违建项目整治到位,省移交涉房信访问题已全部解决。
2. 关于“对小区物业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对物业企业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移交处罚。为规范维修资金管理,与银行合作已经建立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在维修资金支取过程中,前期采取住建局实地勘察程序,符合支取要求的,业委会(社区)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征求业主意见,采取业委会(社区)组织招投标制度,招标过程在城区、社区、业委会及业主代表监督下实行。
3. 关于“保障房动态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保障房巡查力度,提高保障房台账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保障房智能化管理,已为保障房安装智能门锁2000余套,并在后台录入租金起止日期、居住人等信息,保障人及家庭成员通过“刷身份证”“刷指纹”进门,租金到期前15天语音提示应缴费,到期未交费自动锁止,进一步提高保障房管理水平。
4. 关于“服务企业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措施:因机构改革,办理施工许可证已于2018年7月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为进一步改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和便利化程度。目前,经市政府下发了《定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定州市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逐步推行联合验收工作,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5. 关于“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物业费进行测算时,组织落实不严谨”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第55次)要求,我局组织市物业协会,对物业服务企业岗位人数、工资标准、以及社保费、税费、公共用水、二次加压、保险等费用开展调研工作。调研期间,访问和咨询了秦皇岛、保定等市物业企业和物业管理协会物业服务费调整的测算方法、测算依据,以及政府批准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确保物业的收费标准合法合理。已将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后续由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局)履行相关测算程序。
(四)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 关于“财务支出审批把关不严。还存在临时工工资无预算支出,合同文本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严把支出审批流程,已取消临时工工资支出,完善合同签订内容,规范报销资料完整性。
2. 关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评价等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建立合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有效,采购工作合规合法。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方面
(一)关于“班子整体功能需要进一步提升”问题
1. 关于“局党组战斗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提升局党组战斗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工作机制,提高认识,创新举措,加强监管力度,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诚信行为强化日常监管,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企业资质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加强“黑名单”管理,将认定列入“黑名单”的房地产企业及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实施重点监管,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2. 关于“大局意识不强、担当精神欠缺。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补台、互相配合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继续加强深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相互谅解和支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
3.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缺乏严格的标准,一些重大项目和大额开支未上会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事宜,必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 关于“统筹谋划不足,存在一定随机性”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定州市政府系统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有序开展。
2. 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报备”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定州市人民政府党组《定州市政府系统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和干部奖励机制;按照中共定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改进和完善股级干部任免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明确的股级职数进行备案,按照拟调整股级干部的备案报告、市委组织部预审备案、市政府审批、党委(党组)组织实施程序认真落实。
3. 关于“存在混岗混编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定州市政府系统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已逐步规范理顺股级干部岗位。
4. 关于“未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出台《定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各科室单位,全面抓好落实。
(三)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树的不牢”问题
1. 关于“贯彻落实党建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每周召开学习会,会上由领导带头领学,对最新精神和相关文件进行深入领会学习。
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总体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科学化,推进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建设。
3. 关于“组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健全机构设置,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按程序推进党建工作建设,对机关支部及下属支部明确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争创“模范机关”、争做“三个表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4. 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端正学习态度,真正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第一位任务,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提高党员自身的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区”、“青年先锋队”等党员模范岗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初心落实到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勇当先锋、敢打头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及时解决群众所急所忧所思所盼。
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0件。
市委巡察组移交要结果信访件0件。
市委巡察组移交一般信访件1件,已办结1件。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科室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责任科室要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332911,电子邮箱:jsj2911@163.com。
中共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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