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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 奋发突破 推动新时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共产党定州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定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1 16:14:49 阅读量:6460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省纪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市纪委常委会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学出忠诚、学出自信、学出担当、学出坚定,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打好思想基础。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是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加强对选人用人和农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737人次,排除不符合农村(社区)干部参选条件的候选人226人。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利用定州纪检监察网、定州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刊发、转发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公开曝光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初步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市监察委员会于去年2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制定定州市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有关办法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对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审批程序进行修订完善,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认真落实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将全市6类人员共11238人纳入监察范围,综合使用包括留置在内的8种调查措施,留置1人,立案调查职务违法案件12件,职务犯罪案件9件,政务处分31人。参照省纪委标准,在市看守所建立留置专区,公开招聘30名留置陪护人员,建立留置看护队伍,制定医疗保障、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围绕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三公”经费和“私车公养”专项整治自查,发现“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问题2个,涉及资金1.27万元,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针对干部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下发“七个绝不允许”通知,所有公职人员签订《落实“七个绝不允许”承诺书》,开展落实“七个绝不允许”情况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四)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市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修订七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坚持边探索、边规范,形成以“六健全”“六统一”“六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三个六”巡察标准化工作机制,得到中央巡视办领导同志的肯定。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市委巡察组开展3轮巡察工作,常规巡察6个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发现问题225个,收到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7件;专项巡察8个市直部门和25个乡镇(办)、107个村(社区),发现扶贫领域、“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471个,收到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件,巡察震慑、遏制作用初步彰显。市委巡察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市委书记专题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后,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对8个脱贫攻坚牵头责任单位及25个乡镇(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扶贫领域问题112个,发现问题线索9个,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

(五)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监督第一职责落实。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形成学法纪、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对信访举报定期梳理、综合分析,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分类处置。2018年,市纪委监委接收信访举报168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02件次,谈话函询158件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08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2.4%、27.6%、4.7%、5.3%,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因处分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切实维护了纪律的权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问责重点对准基层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对4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有力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市纪委监委立案152件,党纪政务处分375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4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严肃查办吴某贪污受贿案、王某骗取国家基本养老金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体现了市委、市纪委惩腐治贪的坚定决心。多措并举深化反腐败工作,通过查找制度漏洞、通报典型案件、在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关注重点,加大惩治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回头看”,起底问题线索3090件,党纪政务处分79人,移交司法1人,组织处理32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60件,查结44件,纪律处分44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坚持“一案三查”,立案、查处16人。

(八)恪守严实标准,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委班子成员坚持从政治上认识、把握和处理问题,坚决把纪委监委讲政治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目标,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乡镇(办)纪委书记、副书记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工作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断强化自我监督。

一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显著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的看到,当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真正将管党治党责任紧紧抓住手上,与全面、从严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凸显;从信访举报情况看,2018年市纪委监委受理的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水平有欠缺,问题线索上级交办的多,自行发现的少;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问责泛化、简单化的问题还依然存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甚至以案谋私、执纪违纪;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干部老化,乡镇纪委不论是在专职人员配备还是队伍素质上都存在明显不足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主要任务,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时”与“势”的变化,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是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学习领会,立足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边实践边学习,不仅要做到认真学习领悟,更要向融会贯通努力,把思想、职责、工作摆进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方法、找思路,遇到问题见招拆招,适应形势变化顺势出招,创造性地做好工作。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积极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铸魂、壮骨、强脊”,坚守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三是切实提高教育成效。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通过专题培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找到把“虚功做实”的着力点,提高教育成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真正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一是坚定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聚焦“七个有之”等问题,坚决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行为,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突出问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二是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和市委“12339”战略,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找准找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定州的具体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结合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大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防范以“痕迹”代替成绩、以开会代替落实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转作风、敢担当、抓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营商环境。三是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四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协助市委细化责任清单,强化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尽责、负责,坚决扭转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厘清权责归属,抓住责任主体,盯住重点环节,既查清责任事实,又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做到精准发力,有的放矢。

(三)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乡监督制度,做细做实对乡镇(办)纪委的领导、指导、督导等工作。二是抓紧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省纪委统一安排部署,按期完成我市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明确职能定位,积极探索有效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机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全覆盖质量。三是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坚持纪法贯通,推进内部工作流程再造,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使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精准对接。坚持法法衔接,推进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顺畅衔接,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多环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四是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对照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聚焦监督第一职责,调整内设机构、职能权限和人员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前后台”分设和有机衔接,形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执纪执法新格局。五是构建相互衔接贯通的监督格局。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积极探索创新监督的有效方式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强化监督“重在平常、重在经常、重在早期、重在小节”理念,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监督主体责任,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解决。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的监督,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二是实行监督下沉,深入开展联乡监督。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联乡监督,直插一线,找出“症结”,打通“梗阻”,强化执纪问责,坚决破冰清障,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传导压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四是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适用条件,规范转化程序,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建立健全相应制度规定,保障党员权利,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

(五)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发挥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明确巡察重点。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二是推动巡察全覆盖。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以及“回头看”,年内完成全覆盖目标的60%,推动巡察向农村(社区)延伸。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的核心和关键,积极拓展方式方法,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开展“点穴式”巡察,进一步提高巡察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推动整改见底见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和核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四是健全完善巡察办工作职能,强化综合协调统筹,形成推进工作合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提升巡察质量。加强巡察制度建设,按照“依纪依规,问题导向,简便易行,实际管用”的原则,不断细化实化标准,严格规范程序,压实砸死责任,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查处“三种人”和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加强对审批监管、选人用人、土地出让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严格办理程序,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办理、及时回告。二是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预防机制。深入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对典型案件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推动各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强化现场警示教育,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帮助犯错误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干事创业。三是着力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等形式,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全市党员干部守规矩、遵法纪。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为抓手,推动廉政文化进公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将廉政文化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重视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扶贫政策落实及扶贫资金使用、分配等问题,重点解决脱贫出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围绕省委民心工程和市委20项民心工程,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人防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明确“保护伞”界定标准,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深化“一案三查”,严格依法依规处置。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三是分类施策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出狠招、下狠手,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

(八)从严监督管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着力增强从政治上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素质,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发扬认真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抓落实上强化严实深细作风,定一事抓一事,干一件成一件。激励干部积极性,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形成“一池活水、一池清水”。四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公正用人,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大力选拔专业化人才,注重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五是加强内部监督。要勇于自我革命、刀刃向内,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带头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维护队伍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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